據6月2日《北京青年報》報道,《緩解北京市區(qū)交通擁堵第六階段(2009年)工作方案》在最新一期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報》中公布。方案透露,北京將擴大錯時上下班范圍,研究調整本市各級黨政機關上下班時間,倡導有條件的企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實行彈性工作制,鼓勵網上辦公。
汽車時代的興起,讓我們即使駕馭著能風馳電掣的汽車,很多時候也只能在市區(qū)的道路上蝸行乃至寸步難行。為了緩解交通擁堵,北京市黨政機關擬錯時上下班也屬無奈之策,因為從現實情況來看,黨政機關擁有為數不少的公車,如實行錯時上下班,這些公車錯峰運行將有效減少擁堵。
但黨政機關是為人民服務的,錯時上下班可能會緩解交通擁堵狀況,但服務會不會因機關錯時上下班而“錯亂”了、讓百姓感到不方便呢?這倒是很多人的擔憂。
機關錯時上下班首先是一個怎么“錯時”的問題。是全體黨政機關都統(tǒng)一“錯”成一個新的上下班時間、以示和企業(yè)等“錯時”?這樣一來,緩解交通擁堵的效果可能并不顯著。
如果是各個黨政機關“各自為政”,實行自己的錯時上下班,交通擁堵的問題可能緩解了,可百姓辦事就有了大麻煩:如果我今天要跑幾個部門辦事,而這些部門的上下班時間又是“錯綜復雜”,本來辦好一件事或許只要一小時,可現在,極可能因錯時上下班和彈性工作制而一時找不到人、浪費更多的時間。這樣的話,交通擁堵可能緩解了,但民眾辦事之路就會“擁堵”,“得”能償“失”嗎?
應該看到,交通擁堵已經不是北京一地的現實問題,各大城市都先后“為路而困”,而機關、企事業(yè)單位錯時上下班,不少地方也正在醞釀。為民服務不能因機關錯時上下班而“擁堵”,這是實行錯時上下班的黨政部門應該恪守的先決條件。(吳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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