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3日電 據《天津日報》報道,日前,天津市公安局、市衛(wèi)生局、市環(huán)保局聯合出臺措施,對全市生產、銷售、使用、運輸放射性物品的單位實行許可證、登記證、污染物登記注冊證年審核查制度。
據介紹,對放射性設備實行年審核查是為了加強天津全市放射性設備安全防護管理,增強放射性設備單位管理人員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護意識,提高本市放射性設備管理水平,使本市放射性設備做到萬無一失。
據了解,天津市擁有放射性設備近2000件,并且每年以70%的速度增加,主要包括醫(yī)院使用的CT、亞氦刀、骨密度測量儀等醫(yī)療器械,以及科研單位、生產企業(yè)使用的測厚儀、測重儀、密度計、料位計、液位計等設備。放射源物品放射出一種看不見、摸不到的污染物質,對水源等環(huán)境和人體十分有危害,據環(huán)保專家介紹,放射性設備污染不容樂觀,如管理不善,可造成對大氣、水源和土壤的污染,人體受放射性劑量超過標準限值后,輕者頭暈、疲乏、脫發(fā)、白細胞減少或增多、血小板減少,而大量劑量照射,還會引起白血病及骨、肺、甲狀腺癌變甚至死亡。
天津對放射源設備實行年審核查制度后,將對生產、銷售、使用、運輸放射源設備單位的許可證、登記證及污染物注冊證,每年都進行核查,對不符合條件的堅持取銷,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有關規(guī)定的單位,將依法處以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張鳴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