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在錄取學生時不得歧視女生、禁止胎兒性別鑒定、向家庭暴力說“不”、特殊時期女職工受到法律特殊保護……諸多與廣大婦女權益切身相關的保障條款進入最高立法機關視野。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請26日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
“任何人不得對婦女進行性騷擾”;“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工作場所的性騷擾”;“對婦女進行性騷擾,受害人提出請求的,由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草案的三個條款,在中國立法史上第一次對性騷擾行為說“不”。
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正案從政治權利、財產權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人身權利、家庭權益等諸多方面,全方位織就婦女權益保護大網。
政治權利方面,修正案草案規(guī)定,國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中女性代表的比例。
為保護女性受教育的權利,草案規(guī)定,學校在錄取學生時,除特殊專業(yè)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取女性或者提高對女性的錄取標準;政府、社會、學校應當創(chuàng)造條件,保證貧困、殘疾和流動人口中的適齡女性未成年人完成義務教育。
草案對處于特殊時期的女性給予特別保護。規(guī)定在簽訂或解除勞動合同時,對處于懷孕、生育等特殊時期的女職工給予特殊保護;國家逐步建立健全與生育相關的社會保險等制度。
為強調女性平等的財產權,草案規(guī)定,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補償費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與男子享有平等權利。
草案規(guī)定,禁止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進行非醫(y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進行非醫(y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
當前,利用婦女進行的色情活動屢禁不止,并且出現(xiàn)了與色情活動有關的貶損婦女人格的新形式,像人體宴、母乳宴,還有廣告中頻頻出現(xiàn)的有損婦女人格的畫面。
對此,草案規(guī)定,禁止組織、強迫、引誘、利用婦女進行淫穢表演等有傷風化的活動;對婦女進行猥褻活動,或者組織、強迫、引誘、利用婦女進行淫穢表演等有傷風化的活動,或者在大眾傳播媒介中貶低損害婦女人格的,由公安、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行政處罰。(來源:中國青年報;記者崔麗)